对于职场女性,尤其是孕妈来说,孕期休假问题一直是十分受到关注的。而广东省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办法!这项《办法》对月经期、孕期、产假、哺乳期等一系列女性的特殊时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来保护。
1、月经期:应安排适当的休息。主要针对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。在月经期内经本人申请,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。另外,单位每月要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劳动保护卫生费。 2、孕期:怀孕7个月以上每天可休息1小时。除了减轻怀孕女职工的劳动量或安排适宜的工作岗位外,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,每天安排1小时的工间休息,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。 另外,女职工产前检查所需的时间视同正常劳动,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。 3、哺乳期:每天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。女职工产假期满,确有实际困难的,经本人申请,用人单位批准,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。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。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;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。 哺乳时间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,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。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,配备女职工卫生室、孕妇休息室、哺乳室等设施。 看来,这项《办法》真是女性福音。如果严格实施,以后女同胞们再也不用忍着姨妈痛去上班了,孕妈的休息时间更有保障了,生了孩子也有更多的时间陪伴了!对于这项新规,你怎么看? 话虽如此,到了怀孕7个月,正式进入了孕晚期,职场孕妈除了注意多休息外,得开始着手准备产假计划了。产假时间非常宝贵,相信孕妈们都想过一个舒适的产假,只有事先做好准备,才能让产假无后顾之忧。